为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有效检验研究生培养 目标达成度,建立健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特制定公海欢迎来到赌船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补充要求。
一、科研成果的要求与认定
(一)各学科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见附件1,学术成果发表的期刊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或英文SCI顶尖、权威期刊目录为准(附件2),不在公布的目录列表中的论文可参考学校相关专业目录,并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二)成果认定及统计办法
1.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海洋大学。
2.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应为申请人本人,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3.原则上1篇论文或1个专利只能用于1人次申请学位。
4.科研成果内容应和学位论文以及学科专业相关。
5.影响因子以论文正式发表年的期刊影响因子为准,若当年影响因子未出,则以最近公布的影响因子为准。
6.期刊被各类数据库、核心期刊体系收录情况以论文投稿时的收录情况为准。
7.学术论文必须为已正式发表(含网上在线online发表的)。对于投稿在中国海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英文期刊)上,由于时间原因论文未正式出版发行者,在提交稿件编号、审稿修改意见、 编辑部接收函和PDF格式论文全文等证明材料后,可申请学位。
8.学位论文和学科专业相关的其他高水平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二、 其他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应达到所在学科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英文SCI顶尖、权威期刊目录可定期修改,由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自2022年12月起,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时,所认可的核心期刊目录以附件2为准。
(四)本规定自2024年1月31日起开始执行,此日期之前毕业的研究生参照当前现有要求执行。本规定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海欢迎来到赌船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2:博士、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认可的核心期刊目录.xlsx